明确!合肥这笔钱,涨!
来源:安徽商报 日期:2021-07-04 浏览
合肥市2021年度
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迎来调整。
记者2日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

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最高缴存额
分别为2904元,
合计最高缴存额5808元,
较去年增加402元。

在7月到来之际,一年一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再度开启。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,合肥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度合肥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6831元。

2021年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,缴存基数上限按合肥市2020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(96831÷12×3),即24207元,调整后单位和个人月最高缴存额(24207×12%)分别为2904元(合计最高缴存额为5808元,较去年增加402元),缴存基数下限按合肥市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(2021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)执行。合肥市辖四县一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
缴存比例方面,按照单位和职工个人各5%~12%,缴存单位可在5%至12%的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。如有调整,原则上一年申请调整一次,缴存比例较上一年度降低的单位,应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表决通过。


2021年度缴存技术执行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。

2021年度缴存基数调整采用网上调整为主的方式,具体由单位经办人访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(http://gjjzx.hefei.gov.cn/),在左侧栏目中选择“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住房公积金分厅”,再选择“单位网厅系统”,输入政务服务网法人用户登录。登录成功后,选择“变更业务-缴存基数调整”进行在线办理。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,需要先注册再使用账户登录办理。或者携调整表到缴存银行网点现场取号办理(请自备U盘)。


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,各单位按照要求办理年度基数调整申报;单位在调整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时,应告知职工本人,接受职工监督,维护职工合法权益;单位应对职工个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进行核实,如有错误及时修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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